一、去環保局管理科領取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咨詢表》。
二、向環保局管理科提交申報材料:《建議項目環境保護審批咨詢表》一式兩份、名稱核準通知單復印件、建設項目擬選位置周圍情況地理圖及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。
三、制作環評報告,建議由環保局推薦的環評公司出具報告,因為他們關系比較熟,對于報告中出現的小問題可以自行協調(環評報告中注意污水量的填寫,如果污水量過大,不能建化糞池,需要加入污水管網或安裝污水處理設備。如需建化糞池,需要與環衛局城肥管理處簽訂污水清理協議書,將協議書復印件報環保局)。
四、遞交環評報告(由環評公司負責)。
五、環保局管理科收到遞交的環評報告后到現場進行勘察(車間廚房和食堂廚房需安裝油煙處理設備)。
六、環評報告審批
七、配套環保設施建設完成后或在已落實有關環保措施的前提下,建議單位委托有資質的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單位進行驗收監測(由環保局監測站進行驗收)。
八、驗收監刻合格并拿到驗快監觀報告后,環評公司告訴你要如填報材料: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》,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自查報告、本單位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、排污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(不需要的除外)。并將上述資料電子版發至環保局郵箱,由環保局審核無誤后進行打印正式文本。
九、準備《驗收監測報告》、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》、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自查報告》、《本單位環境保護規章制度》、《排污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》(不需要的除外)一式三份報環保局,由環保局組織現場驗收。
十、現場驗收合格后,環保局出具該項目的驗收意見。
十一、由環保局監察大隊不定期對建設項目進地檢查。